连三委〔2017〕41号
关于同意云雾村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批复
中共三水瑶族乡云雾村总支部委员会:
你们《关于云雾村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请示》收悉。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和中央有关规定,经研究,同意胡建妹等6名同志,经党员大会审查通过后,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。
中共连州市三水瑶族乡委员会
2017年6月23日
三水瑶族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
(共印5份)